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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入章”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05-13 11:24:05

各基层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深圳市财政局党组关于“推动执业机构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合伙协议)”工作要求,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2022年工作要点关于“推进并实现事务所‘党建入章’工作全覆盖”部署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入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2年5月31日前,实现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入章”全覆盖。

二、工作步骤

“党建入章”工作流程:会计师事务所起草章程(合伙协议)修改文本报审核——行业党委办公室和行业片区党支部指导完善并审核章程(合伙协议)文本——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修改章程(合伙协议)并报审定——行业党委办公室和行业片区党支部审定新章程(合伙协议)——会计师事务所将新章程(合伙协议)报有关部门变更登记备案后上传情况(结果)。具体步骤如下:

1.各会计师会事务所要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入章”指导文本》(附件1),将相关党建工作要求特别是“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对行业的全面领导”写入本所章程(合伙协议)。修改后的章程(合伙协议)要把新增加内容加下划线标明,以文本格式在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服务中心(网址:https://home.szicpa.org/login,登录本所账号找到信息更新维护栏)“党建入章(协议)”模块中上报协会审核。

2.行业党委办公室和各行业片区党支部(按照分配表,附件2)要及时审核会计师事务所上报的章程(合伙协议)文本,对照相关审核要点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完善章程(合伙协议)文本后审核通过。

3.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核通过后的章程(合伙协议)文本,按照本所有关程序通过修改章程。通过修改章程后,各会计师事务所将签字盖章(全体合伙人签字、盖本所公章并加骑缝章)新章程(合伙协议)的PDF格式再次上传“党建入章(协议)”模块报协会审定,上传PDF格式章程(合伙协议)内容必须与协会审核通过的文本内容一致。

4.在行业党委办公室和各行业片区党支部审定新章程(合伙协议)后,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新章程(合伙协议)工商登记变更和财政部门变更备案,并把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的情况(结果)上传“党建入章(协议)”模块。

三、工作要求

1.推动和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入章”工作是坚持和加强党对行业全面领导的重要体现和具体行动,是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协会部署任务的硬措施实举措,市注协秘书处(行业党委办公室)要把“党建入章”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和第一要务,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会计师事务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党建入章”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到“一所不落”,全面覆盖。

2.各基层党组织要督促指导本所落实“党建入章”工作,行业党委办公室和各行业片区党支部要严把审核关,确保“党建入章”全覆盖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入章指导文本.docx

附件2: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入章工作联系人.xlsx

 

中共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