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的通知
深注会党字〔2019〕30号
各基层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支部集中换届的通知》(深组通〔2019〕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党内组织生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基层党组织任期的意见》,现就开展行业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各基层党组织。2018年7月(含7月)以来新成立且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不纳入本次集中换届,待下次全市集中换届再进行选举。
二、换届时间
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集中换届。
三、班子配备
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事务所党员首席合伙人担任。首席合伙人不是党员的,由党员合伙人(股东)担任。合伙人(股东)不是党员的,从党员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党员7名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名或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按照行业实际情况,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必须专门设立纪检委员1名。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超过50人的支部,经行业党委审批同意,升格为党总支。超过100人的支部或总支,条件成熟的,经行业党委审批同意,升格为党委。
四、严格程序纪律
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行业党委的要求,扎实做好酝酿推荐、大会选举、结果审批、工作交接等各环节工作,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换届工作始终,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真正选出符合要求、党员满意的支部班子。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换届工作纪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严密防范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换届选举工作所需文件附后。
五、加强组织领导
行业党委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周密安排,统筹推进,尤其加强对软弱涣散党组织的全程指导和重点帮扶。各基层党组织对集中换届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党办联系人:陈丽如,郭礼璇;联系电话:83200774, 83515427。
特此通知。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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