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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06-18 10:21:05

深注会党字〔2020〕21号 

各基层党组织:

2020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为纪念建党99周年,向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献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助力打赢常态化疫情防控持久战和经济社会发展战作出积极贡献,按照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和市财政局党组工作部署,结合行业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现将一年一度的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各基层党组织要严肃认真对待评选表彰工作,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结合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高质量做好评选表彰工作。

二、评选表彰步骤和要求

在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推选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握基本条件,突出政治标准,把贯彻落实行业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评衡量的重点,综合比选,优中选优,真正把成绩显著、群众公认、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使评优工作真正起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带动群众、影响社会的积极作用。

(一)表彰项目、数额和推荐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计划表彰20名。每个基层党组织最多推荐1名。没有优秀的,不推荐。

2.优秀党务工作者:计划表彰20名。每个基层党组织最多推荐1名。没有优秀的,不推荐。

3.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计划表彰15名。根据所在事务所工作实际,结合评选条件,每个基层党组织最多推荐1名。没有优秀的,不推荐。

4.先进基层党组织:计划表彰4个。各基层党组织可对照评选条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申报。

各基层党组织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进行表彰。

(二)评选程序

1.推荐。

(1)先进个人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以各基层党组织作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推荐。

(2)推荐先进个人的,要深入了解被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诚信执业和遵纪守法情况。要征求本单位人事(纪检)等相关部门意见,在本单位范围内对推荐的先进个人进行公示。

(3)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须按照《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评价细则》(以下简称《考核评价细则》)进行自评。

2.确定拟表彰对象。

(1)行业党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党办”)对照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对基层党组织推荐的先进个人进行审查,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拟表彰对象建议名单。

(2)党办对照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按照《考核评价细则》的标准对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单位进行考评。将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单位的名单在行业党建网站进行公示。综合基层党组织自评结果、党办考评结果和公示情况,提出拟表彰对象建议名单。

3.决定。

党办将拟表彰对象建议名单提交行业党委会研究审议,确定表彰名单,以行业党委名义作出表彰决定。

4.表彰。

行业党委将视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决定表彰大会时间、地点和形式。

(三)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各项要求,组织力、凝聚力强;模范履行职责职能,坚决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特别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职业化建设年工作”主题活动、“头雁工程”、“双培工程”、“党建阵地建设”、“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领党员群众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创造一流业绩。所在事务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照章纳税,近3年未受到党纪处分、行业自律惩戒、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本人近3年未受到党纪处分、行业自律惩戒、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分。

优秀共产党员。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严格按党员标准规范言行;模范发挥党员作用,在推动行业做大做强做优、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模范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一心一意为民服务,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和口碑;考察党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和复工复产中的作用发挥和所作贡献。

优秀党务工作者。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党建主业意识,热爱党建工作,精通党建业务,履职尽责,在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大力推动基层党建创新,积极探索基层党建新方法新途径,研究解决基层党建新情况新问题;带头立足岗位作贡献,组织党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出色完成各项任务;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和复工复产中的作用发挥和所作贡献。

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政治立场坚定,做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和工、青、妇群众组织建设,活动经费与活动场所有保障,在扎实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工作中表现突出;考察合伙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和复工复产中的作用发挥和所作贡献。所在事务所发展较快,近3年未受到党纪处分、行业自律惩戒、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四、时间安排

有推荐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的,请各基层党组织于6月24日前将相应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和《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推荐表》纸质版本(注意保持表格原有格式,正反面打印,内容较多则另附A4纸)和电子文档一并报行业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郭礼璇,童梦怡;电话: 83515427,83515420;电子邮箱:szzxhydw@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3.积极支持党建作合伙人推荐表

4.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5.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6.推荐表填表说明         

 

                    附件:1-6下载.docx

 

 

中共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