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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颁发30年以上党龄老党员纪念奖章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6-20 14:45:19

各基层党组织:

为庆祝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以下简称“行业党委”)成立20周年,表达对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先行者、开拓者和奉献者的尊重与肯定,鼓励行业老党员继续保持共产党人本色,同时激励新时期行业党员传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经行业党委研究决定,在行业党委成立20周年庆典活动中,为行业30年以上党龄老党员颁发纪念奖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条件

1.党员党龄在30年以上(含30年),1988年6月30日(含6月30日)之前入党的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拥护党的纲领,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原则坚持信仰,较好地展示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老党员的模范引领作用,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奉献。

3.本人近30年未受党纪处分;近3年未因执业活动而受到过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以及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二、名额

依据条件,由各基层党组织做好统计,名额不限。无党员符合条件的党组织不报送。

三、要求

请各基层党组织于6月30日前将《30年以上党龄老党员统计表》(详见附件)电子版报行业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szzxhydw@126.com。

四、活动时间和方式

在行业党委成立20周年庆典活动中为老党员颁发纪念奖章,时间初定在8-9月。同时行业党委将获得纪念奖章的老党员名单在协会网站上公布。

联系人:陈丽如,郭礼璇;电话:83200774,83515427。

 

附件:30年以上党龄老党员统计表.docx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