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

关于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和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6-11 17:21:26

深注会党字〔2018〕6号

各基层党组织: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以下简称“行业党委”)成立2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根据中央、省、市和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部署,结合行业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现将一年一度的党员民主评议和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做好开展民主评议和评选表彰活动。一年一度的党员民主评议活动,是党员对照党章、党规要求,检查一年来的工作、学习、生活和政治思想等方面的情况,找差距、摆问题,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改进不足,完善自我,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

水平,提高党性观念,更好的在行业发展和社会建设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基层党组织一定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民主评议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章中的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组进行。通过民主评议,推选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处理不合格党员,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每个党员务必认真对待,党委、纪委等党员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及合伙人党员应自觉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不在岗的党员不参加评选表彰活动。行业党委将对评议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结合平时党建工作情况,真正把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党员群众认可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出来,使评优工作真正起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带动群众、影响社会的积极作用。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严格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各项要求,组织力、凝聚力强;模范履行职责职能,坚决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领党员群众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创造一流业绩。所在事务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照章纳税,近3年未因执业活动而受到过行业惩戒、行政处罚。

(二)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

本人近3年未因执业活动而受到过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以及刑事处罚。

优秀共产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严格按党员标准规范言行;模范发挥党员作用,在推动深圳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基层治理等方面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模范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一心一意为民服务,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和口碑。

优秀党务工作者。政治立场坚定,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党建主业意识,热爱党建工作,精通党建业务,履行抓党建职责到位,在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大力推动基层党建创新,积极探索基层党建新方法新途径,研究解决基层党建新情况新问题;带头立足岗位作贡献,组织党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政治立场坚定,做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和工、青、妇群众组织建设,活动经费与活动场所有保障,在扎实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工作中表现突出。所在事务所发展较快,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等。

三、评议步骤和方法

(一)民主评议

1.每个共产党员应先自我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

2.召开支部大会,进行党员互评。本着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通过座谈、民意调查等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听取党外群众意见,并填写《民主测评表》。

4.支部委员会结合党员自评、民主评议、测评情况以及平时的表现,综合得出评议结论填入《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对应栏中,并加盖支部印章。有党总支的,总支应在支部评议的基础上签署意见,并盖党总支印章。

5.评选先进。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同时酝酿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可自行推荐,也可推荐其他基层党组织。

6.公示。将民主评议和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听取所在事务所党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和检验。

7.行业党委评审。行业党委根据各基层党组织推荐情况,结合平时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确定行业表彰名单。

(二)名额分配

1.优秀共产党员:党员人数在10名以下的基层党组织,最多推荐1名;10名以上的,可推荐2名,但最多不超过在岗党员人数的3%(确有突出表现的可不受名额限制)。

2.优秀党务工作者:一个党组织最多推荐1名。没有优秀的,不推荐。

3.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根据所在事务所工作实际,结合评议条件,每一基层党组织仅可推荐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1名。

4.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行业党委拟对10个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

以上各项评选,行业党委将按照评选办法,结合各基层党组织自荐推荐情况,经党委会研究择优表彰。

(三)建档归存

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建归存工作在民主评议结束后要把每个党员在民主评议过程中的会议记录、《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民主测评表》和《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情况登记表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档案管理。

(四)时间安排

请各基层党组织于7月6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情况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报行业党委办公室。有推荐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上报对应表格:《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和《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推荐表》等纸质版本(保持表格原有格式,正反面打印,内容较多则另附A4纸)和电子文档一并报行业党委办公室。

(五)表彰时间和方式

1.结合行业党委成立20周年庆典活动进行表彰,时间初定在8-9月。

2.行业党委将对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在协会网站上公布,并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金。

各基层党组织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进行表彰。

联系人:陈丽如,郭礼璇;电话:83200774,83515427。

电子邮箱:szzxhydw@126.com      

 

附件:1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

        2民主测评表

        3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情况登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5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6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7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8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合伙人推荐表

        9推荐表填表说明





                            

 

 

2018年6月11日